深港一体化通关:深圳进出口报关公司最新政策解读

深港紧密合作的大背景下,通关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备受关注。对于众多深圳进出口报关公司而言,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,是确保业务顺畅开展、提升服务效率的关键。近期,深港一体化通关政策出现了一系列重要变化,下面将详细解读。

一体化通关

一、“批次进出、集中申报”模式优化

深圳海关发布相关公告,对“批次进出、集中申报”业务进行了规范与完善。该模式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、保税物流中心(B型)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,分批次进出货物时,先凭相关单据办理实际进出区手续,之后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。

这一模式优化后,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。适用该模式的企业信用等级为非失信企业。若涉及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分送集报业务,企业需向海关申请并经评估确认,且在分批次出区进口前实施检验。税款担保方面,货物实际进出区前需按规定提供,不过综合保税区内高级认证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免除担保。

申报时限上,企业应在次月底前办理集中申报手续(综合保税区内企业、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可在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办理该季度货物集中申报手续),且不得跨年或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。集中申报适用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、计征汇率。这一政策变化,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通关选择,减少了频繁报关的繁琐流程,尤其适合业务量较大、货物进出频繁的企业,有助于提升企业运营效率。

二、报关单位备案登记调整

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,企业从事进出口跨境贸易,不再需要到所在地商务部门办理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。但仍需办理报关单位备案证明、申领口岸设备、外汇收支名录登记、开立外币账户、税务出口退(免)税备案。若想享受出口退税政策,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。

在办理流程上,首先企业在工商局(市场监督管理局)登记的经营范围中需有“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(或类似表述,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)”,建议领取执照后尽快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。

其次,要在海关处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登记(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已合并)。然后,在中国电子口岸办理入网手续(具体步骤因各地有差异,可咨询当地电子口岸)。之后,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收支名录登记,否则新出口公司无法正常收汇。

最后,在税务局进行出口退(免)税资格备案。这一备案登记的调整,简化了部分流程,但也对企业后续的多环节操作提出了准确、及时的要求,报关公司需协助企业梳理好各环节,避免因遗漏影响业务。

三、口岸通关设施与效率提升

深圳积极推进口岸建设与改造,提升通关效率。如皇岗口岸重建工作稳步推进,新皇岗口岸建成后将采用“合作查验,一次放行”的方式,有望将最短通关时间缩至5分钟。同时,获批重建并调整功能的沙头角口岸也将实行升级后的“合作查验一次放行”通关方式。此外,深圳湾口岸已启用“免出示证件”通道,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及港澳居民刷脸和验证指纹即可通关,通关时间压缩到10秒左右。

在货运查验方面,妈湾智慧港试点应用智能查验机器人,进口危化品整体查验时间减少50%。这些通关设施与效率的提升,大大方便了人员往来与货物进出口。报关公司可以借助这些高效的通关设施,合理安排报关时间与流程,减少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,提升客户满意度。

深港一体化通关政策的这些变化,既为深圳进出口报关公司带来了机遇,也提出了挑战。报关公司需深入研究政策细节,优化业务流程,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,以更好地适应政策变化,在深港一体化的浪潮中,助力企业高效开展进出口业务。